09 April, 2010

路加福音15:11-32節錄:

路加福音15:11-32節錄:

為了進一步說明這一點,耶穌又給他們講了這個故事,"某人有兩個兒子,小兒子對父親說:'我想現在你還在世的時候,就分得你的財產。' 於是把財產分給了兩個兒子。

"幾天後,小兒子收拾好自己所有的東西,就到遠方去了。他在那裏生活放蕩,揮金如土。等他的錢花光了,那地方又發生了大饑荒,他開始捱餓。他說服了當地的一個農夫雇用他,那人派他到農場去餵豬。這青年人飢餓難忍,恨不得拿餵豬的豆莢來吃,可是沒有人給他。

"後來他醒悟過來,對自己説:'在家裏,連雇工都有充裕的糧食,我卻要在這裏餓死!我要回到父親身邊,對他說: "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了,請讓我作你的雇工吧。"'

"於是他返回父親那裏。父親遠遠看見他回來了,就滿懷憐愛地跑過去,抱住他親了又親。兒子對他說:'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了。'

"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'快!拿家裏最好的袍子給他披上,拿戒指給他戴上,拿鞋子給他穿上,再把那頭肥牛犢宰掉。我們要吃喝慶祝一番,因為我這兒子是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的。' 於是,他們就歡慶起來。

"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裏幹活。他回家來的時候,聽到屋裏有奏樂和跳舞的聲音,就問僕人是怎麼回事,僕人告訴他說:'你弟弟回來了,你父親宰了那頭肥牛犢,我們正為他平安回來慶祝呢。'

"大兒子生氣了,不肯進屋。父親出來勸他,但是他回答說:'這麼多年來,我像奴僕一樣的服事你,你卻連一隻山羊羔也未曾給過我,讓我和朋友享用。可是你這個兒子,在妓女身上花光了你的錢財,現在回來了,你倒宰掉那肥牛犢慶祝!'

"父親對他說,:你看,我親愛的孩子,你一直在我身邊,我的一切都是你的。而你的弟弟卻是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的,我們應該慶祝這歡喜的日子呀!'"